詳細活動辦法

活動辦法及獎項說明
第一重:開盒抽獎金(獎項為現金、Mycard點數和Line Points)

即日起至2023/08/16(三)或售完為止(以較早者為準),於全通路購買純喫茶650ml系列指定包裝商品,開盒即可參加本次抽獎活動。
每一瓶純喫茶650ml系列(須為指定包裝:即張貼開盒抽貼紙之活動包裝)有機會隨機獲得以下其中一款文字,對應不同獎項。

  • 規則:
    開盒後發現內封口處標示下列獎項文字,即表示獲得該對應獎項:
    內封口處標示文字(獎項文字) 可獲得對應之獎金金額 數量
    恭喜獲得$66,666 新台幣66,666元 2名
    特獎$6,666 新台幣6,666元 10名
    Mycard 1,000點 Mycard 1,000點 2,000名
    Line Points 500點 Line Points 500點 3,000名
  • 參加者須保留包裝封口處之黃色截角,必須印有完整可辨識之中獎及獎項文字相關字樣方能兌獎,如有損毀視為無效。

※開盒後內封口處標示以下任一句或未標示任何文字,即表示本次未中獎:
-Try it 再試一次
-這瓶未中 下瓶難說
-喝芭樂綠 抽Switch

※活動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參加者及中獎者均應無條件同意接受替代獎品。

第二重:登錄發票抽Switch(7-ELEVEN 限定活動)

活動期間:2023/07/17(一)至2023/08/08(二)(發票日期須為此日期間開立)
發票登錄截止時間:2023/08/08(二)23:59:59PM(以活動網站系統之時間為準)
凡於全台(包括台、澎、金、馬、離島地區)7-ELEVEN購買純喫茶650ml芭樂綠茶商品,於活動網站輸入完整發票號碼及相關資料,即可參加抽獎,中獎名單將公佈於本活動網站。非指定通路之發票交易明細則不認列。
※發票限定7-ELEVEN之電子發票(包括紙本電子發票、手機載具電子發票),傳統發票或非電子發票者恕無法參與。

登錄發票抽活動機制:【天天抽】(共29名)
  • 獎品:Switch主機乙台(不含遊戲片)
  • ※實際款式及顏色以寄達之實物為準,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主辦單位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 規則:
    1. 當日凡至7-ELEVEN購買1瓶純喫茶650ml芭樂綠茶商品,並於活動網站輸入發票號碼,即累積一次抽獎機會,瓶數可累計計算,若購買2瓶純喫茶650ml芭樂綠茶商品則可獲得兩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
    2. 每日抽出一位中獎者獲得Switch主機乙台(不含遊戲片),逢週六、日抽出兩位中獎者各獲得Switch主機乙台(不含遊戲片)。
    3. 本活動同一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且不予重複中獎,即29名中獎者皆不重複。
    4. 每人登錄發票張數不限,未中獎之發票可持續參與抽獎直至本活動期間結束。
    5. 使用OPEN POINT會員載具者,須將載具歸戶至財政部系統,方可串聯發票紀錄至活動網站。
    6. STEP1:打開OPEN POINT會員中心→會員設定→手機條碼載具設定。
      STEP2:點選第二選項「會員歸戶手機條碼載具」。
      STEP3:進入財政部系統,根據財政部會員資料填寫。
      STEP4:確認資料無誤之後,點選確認,即出現綁定成功的訊息。後續即可在財政部系統查詢到消費紀錄。

  • 公佈日期:天天抽中獎者於隔日下午16:00抽出並公佈於活動網站,若遇六、日及國定假日或財政部系統延誤等問題,則延後公佈。
    舉例:
    2023/07/20(四)前登錄且未中獎之發票號碼,將於07/21(五)下午16:00抽出並公佈。
    2023/07/21(五)、07/22(六)、07/23(日)前登錄且未中獎之發票號碼,將於07/24(一)下午16:00一併抽出並公佈,以此類推。
活動須知

※上述活動(開盒抽獎金、登錄發票抽Switch)若遇系統問題、惡意人士不當行為等狀況,將以活動單位審查判讀為主,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非活動指定商品或非指定通路恕無法參與本活動,活動指定商品銷售地區以實際鋪貨門市為準。

※本活動單張發票購買瓶數限定上限100瓶,系統驗證後超過100瓶則以100瓶計算,超出瓶數則無效計算。

※本活動的發票驗證系統與財政部連結,購買明細以財政部系統為準。銷售通路將所開立之發票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之時間需約48小時,如於登錄本活動時,發票尚未於財政部開立或購買明細尚未讀取,請稍後再試,或到財政部網站查詢發票開立狀況。

兌獎說明【中獎資料寄回】
第一重:開盒抽獎金
  1. 開盒抽獎金活動,請中獎者最遲須於2023/08/31(四)23:59PM前(以郵戳為憑)至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包裝黃色截角、購買活動商品之電子/傳統式發票的證明聯及交易明細聯、其他指定文件如身分證明、戶籍謄本及法定代理人同意證明文件(中獎者為未成年人時適用)、代扣稅金匯款證明等(前述指定文件詳依領獎資料說明及活動網站規定辦理),以郵局掛號方式寄回「100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58號3樓 純喫茶活動小組」。若中獎者未於上述指定時間內提供,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2. 領獎資料經活動小組確認資料無誤後,【Mycard點數】與【Line Points】將以簡訊方式發放;【現金】則將以匯款方式提供給中獎者(若因跨行匯款而衍生手續費,則手續費將由中獎者負擔,將直接由中獎者所獲得之獎金內扣除)。
第二重:登錄發票抽Switch(7-ELEVEN 限定活動)
  1. 登錄發票抽中獎者,最遲須於2023/08/31(四)23:59PM前(以郵戳為憑)至活動網站依其中獎類別下載領獎信函,並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之電子發票的證明聯及交易明細聯、其他指定文件,如身分證明、戶籍謄本及法定代理人同意證明文件(中獎者為未成年人時適用)等(前述指定文件詳依領獎資料說明及活動網站規定辦理),以郵局掛號方式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58號3樓 純喫茶活動小組」。若中獎者未於上述指定時間內提供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領獎資料說明
  • 請參加者務必保留登錄之正本發票,以利兌獎時以供執行單位審核,活動期間登錄發票時間以活動單位系統時間為主,所有兌獎憑證,恕不退還。
    1. 以【實體發票】(即有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提供證明者,須將實體發票正本與其他指定文件,以郵局掛號寄至活動指定地址進行驗證審核。
    2. 以【無實體發票】(即無列印紙本電子發票∕手機條碼電子發票∕非手機條碼電子發票)提供證明者,須將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列印成紙本(詳見下方第3點及第4點),並附上載具號碼(手機條碼∕悠遊卡卡號∕一卡通卡號等)與其他指定文件以郵局掛號寄至活動指定地址進行驗證審核。
    3. 「載具發票/雲端發票」登錄者,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載具查詢消費發票」,下載或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列印紙本寄回,作為兌獎之依據。
    4. 使用非手機條碼之載具(如icash等)消費並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發票),須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列印紙本寄回。
  • 發票注意事項:
    1. 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須另附購買明細。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使用退貨發票者,視同無效發票,視為不具中獎資格。
    2. 中獎者所提供之發票正本(無實體電子發票除外)及所有繳交之文件恕不退還,中獎者如有需要請自行影印保留。發票正本將由活動單位捐贈給創世基金會,為社會公益盡一份心力。
    3.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須為未捐贈、未作廢(退貨)之發票,恕不適用公司行號、法人團體、經銷商或公營機構參加,若經確認發票有違反前述規定者,視為不具中獎資格。
    4.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活動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中獎者注意事項
  1. 領獎信函中的中獎者姓名需與登入活動的姓名相同方可領獎,故本活動限持台灣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須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2. 中獎者應保證其填寫或提出之個人資料均為正確、完整、真實,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如有違法行為應自負法律責任,概與活動單位無關,活動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追回已發之獎品,不另通知或公告,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3. 中奬人不得對本活動獎項要求更換、轉讓、轉售、兌換其他獎品或折換現金,活動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參加者及中獎者均應無條件同意接受替代獎品。
  4. 凡領獎後(含獎項寄出後)關於獎項之使用與維護,活動單位概不負責,獎項使用方式∕注意事項∕使用期限∕限制條件等,請中獎者自行參閱其相關說明並留意遵守,活動單位不為中獎者(含其他使用獎項者或第三人)因使用(或未遵期使用獎項)而所受損害或所失利益負任何責任。
  5. 中獎者應依活動單位通知於指定期間內完成身分核對及領獎相關手續(包括詳實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提供指定文件、繳納稅金等),如有未依規定及指定期限詳實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提供指定文件、繳交稅金、資料錯誤∕不全、無法∕難以取得聯繫、或其他致領獎相關手續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及領獎權利。中獎資格及領獎權利不可轉讓予第三人。

※以上任一重機制(開盒抽獎金、登錄發票抽Switch),經活動單位審核如提供資料不完整、毀損、偽造、無法辨識者,以致無法寄送獎品,視為無效且該中獎者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不另通知亦不補寄。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參加者∕中獎者資料相同,如有不同,活動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參加者皆不得有異議。

※活動小組確認中獎人兌獎資料無誤後,將於2023/09/25(一)統一將獎項寄出。

※ 2023/09/25(一)獎項寄出後,請留意獎項收件,中獎者若於該日後未收到對應獎項,則至遲須於2023/10/04(三)前主動詢問活動單位狀況,逾期則視為中獎者主動放棄資格,活動單位不補發。

財政部規定
  1.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國人,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以上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者,中獎者依法需先預繳10%稅金,若有其他涉稅法或其他法規規定之情形,則依該等規定辦理,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或依法規辦理相關程序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2. 各中獎者需於領獎截止日(2023/08/31(四)23:59PM,以郵戳為憑)前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及繳清稅金,否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注意事項
  1. 活動單位(包括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委託執行之風行創意行銷有限公司,以下合稱活動單位)保留隨時變更、暫停、取消、終止、延後、延長本活動及解釋本活動內容、修改活動辦法、變更各項日程、變更公布名單及變更獎項(獎品)之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更換活動等),如有變動將於活動網站內( https://www.pureteatw.com.tw/ )公布,不另公告或通知。請務必完整詳閱本活動辦法,參加本活動者視同已詳閱並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任何爭議,皆以活動單位之解釋及對本活動的最終決策結論為準,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2. 參加者同意所提供、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活動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記錄為準。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通訊傳輸上之技術障礙、阻斷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致無法參加抽獎,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3. 參加者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惡意退貨、灌票、輸入假發票序號、登入假帳號等、或從事其他不當或不法行為、攻擊、詆毀活動單位之虞及∕或情事發生(以下統稱「不當行為」),活動單位得以取消其參加資格及∕或中獎資格,不另行公告或通知,並得追回已發放之獎品,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向不當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或採取其他司法程序。不當行為概由活動單位認定,不另通知或說明,參加者及中獎者不得異議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4. 活動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登錄不實資料、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本活動辦法之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活動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得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推究法律責任,就活動單位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或中獎者請求賠償,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5.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或配合政府政策因素不宜執行時(例如疫情、受災、國安、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活動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6. 除上述注意事項,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活動單位有權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解釋本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見本活動網站或email至活動信箱[email protected] 詢問。
參加者及中獎者個人資料使用條款
  1. 參加者同意活動單位(包括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委託執行之風行創意行銷有限公司,以下合稱活動單位)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基於辦理「純喫茶 開盒淘金傳說抽獎」活動暨相關業務及所銷售商品之行銷目的,包括但不限於再行銷及寄送獎品等(以下稱本活動),而蒐集、處理並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之類別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正反影本、戶籍謄本(中獎者為未成年人時適用)、匯款帳戶、電子郵件信箱、手機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為活動單位營運範圍,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離島地區等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2.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A. 一般參加者:期間為自參加本活動之日起至2023/12/31止。
    B.中獎者:中獎憑證之相關資料將依稅法規定保存,至少保留7年。稅法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3.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活動單位之本活動相關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包括但不限於發送確認信件、確認身份等與本活動有關之事宜)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4. 活動單位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個人資料安全措施,保障個人資料之安全。參加者有權隨時向活動單位提出申請(信箱:[email protected]),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惟依法應附適當之釋明)、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惟活動單位依法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需者,得不依參加者請求為之。參加者於提出行使個資保護相關權利時,必須明確告知姓名、連絡電話、反應時間及反應內容等事項。參加者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5. 參加者填寫個人資料後,以任何方式上傳、遞送至活動單位收執時,均視為已同意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供活動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參加者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選擇不提供或是提供不完全時,可能將無法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並視同放棄本活動之參加及中獎資格。
  6. 依民法規定,未滿18歲者之法律行為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人若同意活動單位蒐集、利用其個人資訊時,應在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下為之。台端瞭解,如其係為未成年人卻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參加,其法定代理人得隨時請求活動單位停止參加者之特定帳號及其相關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行為,將使該參加者無法參加本活動及本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並視同放棄本活動之參加、中獎及獲領獎權利。
  7. 有關本活動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如需聯絡請寄email至活動信箱:[email protected]